問題已解決
紅沖開給客戶的數電發票,提示“藍字發票的增值稅用途標簽為:待退稅,不允許進行紅沖”,怎么處理?



您好,
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進行處理:
檢查發票狀態:確認藍字發票是否已作廢、已被認定異常扣稅憑證、已鎖定(已發起紅字確認單或信息表且未開具紅字發票、未撤銷紅字確認單或信息表)等。這些情況下,不允許發起紅沖。
處理待退稅情況:
如果發票還未用于退稅申報,且尚未進行“用途確認”,發現勾選錯誤時,可以直接取消“出口退稅勾選”。
如果發票已“退稅勾選”且已“用途確認”,但尚未用于退稅申報,需要提交相關申報數據。具體步驟是登錄電子稅務局,依次點擊【我要辦稅】→【出口退稅管理】→【出口退(免)稅申報】→【進貨憑證信息回退申請】模塊,進行明細數據采集。采集成功后顯示“數據生成成功”,審核狀態顯示“待審核”。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后,即可進行紅沖操作。
重新發起紅沖流程:在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并允許紅沖后,您可以重新發起紅沖流程。根據受票方是否已進行用途確認及入賬確認,選擇相應的紅沖方式
2024 12/27 14:20

84784983 

2024 12/27 14:29
像截圖樣的提示要怎么操作呀?

劉艷紅老師 

2024 12/27 14:33
這 種對方已確認用途,不可以紅沖了

84784983 

2024 12/27 14:35
發票已“退稅勾選”且已“用途確認”,但尚未用于退稅申報,需要提交相關申報數據,這個是由客戶來操作,還是我們操作呀?

劉艷紅老師 

2024 12/27 14:42
這個由客戶操作,要他開紅字信息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