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想問一下我1月借主營業務成本貸應付賬款、就是成本票沒有、后面對方開具了發票在7月或者年底前可以把這張發票放在1月憑證后面么



在會計實務中,如果1月發生了主營業務成本但當時沒有取得成本票(即發票),通常會根據會計準則進行暫估入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貸記“應付賬款—暫估”。這是因為在權責發生制下,即使款項尚未支付,但成本已經發生,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然而,當后續在7月或年底前收到對方開具的發票時,不能直接將這張發票附在1月的憑證后面。正確的做法是,在收到發票的當月,根據發票金額調整之前的暫估入賬。具體來說,應該借記“應付賬款—暫估”(紅字,表示沖銷之前的暫估),同時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如果適用),然后貸記“應付賬款—單位”(或供應商名稱),并附上收到的發票作為原始憑證
2024 12/22 18:15

84785042 

2024 12/22 18:17
如果是次年手打的話,那是不是要從以前年度損益過度一下呢

姜再斌 老師 

2024 12/22 18:21
你好,最好不要在次年處理。在年底如果還沒有收到發票的話,非得在次年才能收到,這個時建議,先與對方確認在次年所得稅匯算之前開出,然后在當年先把費用計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