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之前供應商對賬的流程是:采購和生產加工環節都是生產部門負責采購和委托加工的,然后每月15號之前由生產部門找供應商把對賬單、送貨單、合同提供過來,生產總監要核對對賬單在上面簽字,第二步由生產總監把核對好的對賬單交給財務審核,財務核對簽字后給到老板簽字核對。現在來了一個新的生產總監,因為生產總監之前沒負責過對賬的工作,他覺得他只負責生產上的事情就行了,找供應商提供對賬單、送貨單、合同這個事情應該由財務負責,第一手對賬的人也是財務負責?請問這合理嗎?材料的采購和生產都是生產部門在做的事情,他們是最清楚的,我覺得對賬單第一手核對人應該是生產部門呀?



你好,一般是實際采購貨物的部門做,有專門的采購部門的會是采購部門做
如果直接讓財務對賬是不合理的。因為中間涉及退貨,換貨,開票存在未達的情況等
2024 12/07 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