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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請問兩個公司法人是同一人的話 法人章可以共用嗎?備案過的,另外法人章備案和不備案有影響嗎



兩個公司法人是同一人的情況下,法人章不可以共用。
根據《印章治安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單位只能刻制一枚單位法定名稱章。這意味著每個公司都應有自己獨立的法人章,以體現公司的獨立性和法人地位。如果兩個公司共用同一個法人章,可能會引發法律風險和糾紛,因為無法準確區分蓋章行為具體代表哪個公司。
關于法人章備案與不備案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法律效力:法人章備案與不備案在法律效力上沒有本質區別。即使未備案,只要法人章真實存在且被用于合法目的,其簽署的文件仍然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備案可以作為法人章真實性的額外證明,有助于減少因印章真偽問題引發的爭議。
法律保護:備案后的法人章在遭遇盜用或冒用等非法行為時,企業可以尋求更有力的法律保護。因為備案記錄可以作為證據,證明該印章為企業所擁有并已向公安機關報告。
銀行業務:對于銀行業務而言,法人章的備案與否可能影響其在特定場景下的使用。例如,在某些銀行開戶或辦理支票等業務時,可能需要提供已備案的法人章印鑒。
2024 12/03 1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