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有限合伙企業注冊資金是150萬,目前沒有營收,沒有利潤,如果自然人股東轉讓股份大于150萬了,是叫高價轉讓了嗎?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有限合伙企業股權轉讓價格判斷
高價轉讓的概念
當有限合伙企業沒有營收和利潤,且注冊資金為 150 萬時,如果自然人股東轉讓股份的價格大于 150 萬,在一般情況下,可以被認為是高價轉讓。
因為企業沒有產生利潤增值,理論上股權價值應該接近初始注冊資金(假設不存在其他影響股權價值的特殊因素,如品牌價值、專利等)。
二、個人所得稅繳納問題
個人所得稅計算基礎
根據我國稅法規定,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 “財產轉讓所得” 繳納個人所得稅。
公式為:應納稅所得額 = 股權轉讓收入 - 股權原值 - 合理費用
在這種情況下,股權原值一般為股東初始投入的資金(這里是 150 萬),如果沒有合理費用(如中介費等),當股權轉讓收入大于 150 萬時,就會產生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個人所得稅稅率為 20%。例如,如果自然人股東以 200 萬轉讓股權,應納稅所得額 = 200 萬 - 150 萬 = 50 萬,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 50 萬 ×20% = 10 萬。
三、特殊情況考慮
其他資產價值
如果有限合伙企業雖然沒有營收和利潤,但存在其他有價值的資產,如未入賬的專利、土地使用權、品牌價值等,這些因素可能會使股權價值高于注冊資金,此時高于 150 萬的轉讓價格可能并非不合理的高價。
評估報告
為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的合理性,稅務機關可能會要求提供企業資產的評估報告等相關證明文件,以判斷是否存在高價轉讓和逃避納稅的情況。
所以,在一般情況下,無營收和利潤的有限合伙企業中,自然人股東轉讓股份大于 150 萬可能屬于高價轉讓,并且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但特殊情況需要具體分析。
2024 11/15 13:19

84784991 

2024 11/15 13:24
那我這個合伙企業雖然沒有營業但是它是另外一家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這個會影響股份價值嗎?

樸老師 

2024 11/15 13:28
同學你好
這個會影響的

84784991 

2024 11/15 13:33
那如果這個合伙企業占有限公司(注冊資金1080萬)的15%股份,現在合伙企業股東轉讓價格如果超過合伙企業注冊資金不繳納個稅合理嗎?

樸老師 

2024 11/15 13:38
同學你好
這個不合理
要交的

84784991 

2024 11/15 13:54
那如果我以增加合伙人方式入合伙企業呢?那資金總額是不是不能超注冊資金?

樸老師 

2024 11/15 13:57
同學你好
一、合伙企業資金總額與注冊資金的關系
合伙企業的特點
合伙企業是由各合伙人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營利性組織。與有限責任公司不同,合伙企業沒有嚴格意義上的 “注冊資金” 概念。
不過,在合伙企業設立時,合伙人會約定一個認繳或者實繳的出資總額,這個總額類似于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金,但在性質和法律規定上有差異。
增加合伙人時的資金考慮
當有新合伙人加入合伙企業時,并不存在資金總額不能超過所謂 “注冊資金” 的限制。
新合伙人加入通常有兩種方式:一是購買原合伙人的部分財產份額;二是向合伙企業進行增資。
購買財產份額:新合伙人從原合伙人手中購買一定比例的財產份額,這種情況下,合伙企業的資金總額并沒有發生變化,只是合伙人之間的財產份額結構發生了改變。
增資:新合伙人向合伙企業投入資金或其他資產進行增資,此時合伙企業的資金總額會增加。這種增資并沒有法定的上限規定,只要合伙人之間達成一致意見,符合合伙協議的約定和相關法律規定即可。
合伙協議的重要性
合伙協議在合伙企業的運營和決策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關于新合伙人加入以及資金變動等事項,通常都由合伙協議來約定。
如果合伙協議中對新合伙人加入的資金規模有特殊規定,例如規定了新合伙人加入時的最高出資額等,那么應當按照合伙協議執行。但如果合伙協議沒有相關限制,那么在符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新合伙人的出資規模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