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在研發過程中會形成下腳料、殘次品、中間試制品、廢品等特殊收入,特殊收入應沖減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但是我司沒有單獨管理研發廢料和生產廢料,都是集中一個時間打包銷售給廢品公司,無法區分生產還是研發,那如何確定研發這部分特殊收入。稅務有明確什么分攤規則嗎



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考慮以下方法來確定研發部分的特殊收入:
一、估算方法
按照研發投入占總投入的比例進行估算:
先確定企業在一定期間內的研發投入和生產投入(包括原材料、人工、設備使用等方面的投入)。
計算研發投入占總投入的比例。
當銷售廢料時,按照這個比例估算出可能屬于研發過程產生的廢料收入。
例如,企業在某一期間研發投入為 100 萬元,生產投入為 400 萬元,總投入為 500 萬元,研發投入占比為 100÷500 = 20%。如果銷售廢料獲得收入 10 萬元,那么估算研發部分的特殊收入可能為 10×20% = 2 萬元。
按照研發工時占總工時的比例進行估算:
統計企業在一定期間內研發活動所耗費的工時和生產活動所耗費的工時。
計算研發工時占總工時的比例。
依據這個比例來估算研發過程產生的廢料收入。
比如,研發工時為 200 小時,生產工時為 800 小時,總工時為 1000 小時,研發工時占比為 200÷1000 = 20%。銷售廢料收入為 10 萬元時,估算研發部分特殊收入為 10×20% = 2 萬元。
二、建立合理的區分機制
從現在起,可以考慮逐步建立區分研發廢料和生產廢料的管理機制,以便在未來能夠準確確定研發部分的特殊收入。
單獨存放:
在生產和研發區域分別設置廢料存放點,對產生的廢料進行初步區分存放。
標識記錄:
在研發過程中產生的廢料做好標識,記錄產生的時間、項目等信息,以便與生產廢料區分開來。
定期盤點:
定期對研發廢料和生產廢料進行盤點,了解廢料的數量和種類,為后續的管理和核算提供依據。
2024 11/01 18: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