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前期給一名員工發工資買社保,因為他的工資不是在我公司發,只是社保在我公司買,我公司只出公司部分,但是做賬的時候是公司部分和個人部分都出了,也就是說當時公司把他社保個人部分都墊付了,記得賬是 借:管理費用——社保 貸:銀行存款 現在公司給那名員工發工資,從這個月才開始他的工資在我公司發,那我怎么平他之前公司墊付他社保個人部分的賬|?



確定員工社保個人部分金額:
首先明確之前為該員工墊付的社保個人部分的具體金額。
發放工資時扣除墊付的社保個人部分:
假設本月應發該員工工資為 X 元,墊付的社保個人部分為 Y 元。
發放工資時,分錄如下:
借:應付職工薪酬 —— 工資 X
貸:其他應收款 —— 代墊社保個人部分 Y
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X - Y
2024 11/01 0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