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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機關凍結 稅務機關凍結賬戶試用30+30還是6個月?



稅務機關凍結銀行賬戶的期限一般不超過30天,情況復雜的,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30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自凍結存款、匯款之日起三十日內,行政機關應當作出處理決定或者作出解除凍結決定;情況復雜的,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因此,在一般情況下,凍結期限最長為三十日,但情況復雜時,可以延長至六十日。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稅務機關需要在六個月期滿后繼續凍結存款,必須在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凍結手續。續行凍結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個月。此外,如果納稅人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了應納稅款,稅務機關應當立即解除稅收保全措施
2024 10/27 15:02

84785028 

2024 10/27 15:08
凍結銀行存款時間
B選項
如果是稅收強制措施凍結銀行存款,最長多久呢?

劉艷紅老師 

2024 10/27 15:10
稅收強制措施凍結銀行存款的最長期限為六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