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 ,可以把合伙企業中,協議退伙,通知退伙,當然退伙,除名退伙中各個包含的內容發下給我嗎?謝謝



協議退伙
合伙協議約定了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通知退伙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 30 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當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當然退伙。
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未履行出資義務;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30 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2024 10/23 11: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