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賣方)、乙(買方)雙方交易金額為20萬元,甲方已開具同等金額增值稅專用發票給乙方,但乙方逾期支付貨款,導致甲方起訴追討該筆款,起訴成功,乙方需連同貨款20萬、逾期支付利息1萬、律師費0.5萬,合計21.5萬支付給甲方,請問,甲方應如何確認收入,后面支付的利息和律師費未開具發票,是否還需要另外開具同等金額的利息費和律師費給乙方?



確認收入:
交易金額為 20 萬元,甲方在銷售貨物時應確認貨物銷售收入 20 萬元,并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按照貨物銷售的適用稅率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應收賬款 2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假設不考慮增值稅)200000/(1 + 貨物銷售適用稅率)
貸:應交稅費 —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00000/(1 + 貨物銷售適用稅率)× 貨物銷售適用稅率
關于逾期利息和律師費:
逾期支付利息 1 萬元和律師費 0.5 萬元不屬于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無需開具增值稅發票。
收到逾期利息和律師費時:
借:銀行存款 15000(10000+5000)
貸:營業外收入 — 逾期利息收入 10000
貸:營業外收入 — 律師費收入 5000。
甲方不應開具同等金額的利息費和律師費發票給乙方,因為這兩項收入不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
2024 10/21 13:07

84784950 

2024 10/21 13:10
老師,不征收增值稅項目,是不需要開具發票的,是嗎

樸老師 

2024 10/21 13:12
同學你好
要開發票
可以開不征稅發票

84784950 

2024 10/21 13:13
是開免稅發票?

84784950 

2024 10/21 13:14
甲方不應開具同等金額的利息費和律師費發票給乙方,因為這兩項收入不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不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這個是什么意思?

樸老師 

2024 10/21 13:15
意思就是這個免稅的哦

84784950 

2024 10/21 13:36
好的,那免稅的還需要開發票給對方?

樸老師 

2024 10/21 13:45
同學你好
這個需要的

84784950 

2024 10/21 13:54
好的,謝謝老師

樸老師 

2024 10/21 13:55
滿意請給五星好評,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