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補償養老、補償醫療:是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的: 單位部分扣除限額是分別不超過工資總額的5% 個人部分:可以在綜合所得中作為其他項目扣除:不超過工資的4%扣除 個人養老保險:是個人繳納的,在綜合所得匯算的時候,按年扣除12000元/年 這個在領取的時候,另外按照3%繳納個稅 老師幫忙看看以上總結有問題沒有?可以補充哈



第一個不對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補充養老保險費 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27號)的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
他就抵扣不了個稅
2024 10/18 13:09

郭老師 

2024 10/18 13:10
你說的4%是年金
規定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準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