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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深信會計學堂,是會計學堂的忠實者,請問:財政專項資金可以開支監理費、審計費等二類費用或前期費用嗎?政策依據是哪些?請老師回答



您好,要看這個專項資金具體是什么呀。中央財政專項資金必須按照指定的用途使用,即“專款專用”。這意味著資金不能挪用于其他非指定項目或用途。這一原則確保了資金的有效利用,并防止了資金的濫用或誤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四十五條規定:規定,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提取的用于環境保護、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準予扣除。上述專項資金提取后改變用途的,不得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對財政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提出了明確要求。使用單位應確保資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規性,并接受財政部門和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2024 10/13 09: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