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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單位可以給其他單位開具發票嗎?如果可以開具,怎么開?



行政事業單位在特定情況下是可以給其他單位開具發票的,具體如下:
1. 事業單位:
? 已進行稅務登記且有應稅業務:如果事業單位發生了應稅行為,如開展了經營性質的活動取得收入,并且已經在稅務機關進行了稅務登記,那么就可以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自行開具增值稅發票。開票流程與企業類似,需要先向稅務機關申請發票票種核定,領取發票后在開票系統中按照要求填寫購買方信息(如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等)、商品或服務的信息(如名稱、數量、單價、金額等)以及其他相關信息,確認無誤后打印發票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 未進行稅務登記或不具備開票條件:若事業單位未進行稅務登記或者不具備自行開票的條件,當與其他單位發生應稅業務需要開具發票時,則需到當地稅務機關的辦稅服務廳申請代開發票。代開發票時需攜帶相關的合同、協議、身份證明等資料,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填寫申請表,繳納相應的稅款后,由稅務機關代為開具發票。
2. 行政單位:一般情況下,行政單位不具有經營性質的活動,主要履行行政管理職能。但如果行政單位因特殊情況發生了一些應稅行為,比如出租房屋、場地等不動產取得收入,同樣需要按照稅務相關規定進行發票開具。通常也是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
2024 09/26 1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