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現金流量表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現金”的勾稽關系≈(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x(1+13%)+預收賬款增加額-應收賬款增加額-應收票據增加額--------如果是出口銷售的,主營業務收入本來是不含稅的,那驗算這關系時,就不用再剩以13%是嗎



如果是出口銷售,一般情況下實行零稅率政策,即出口貨物在出口環節不征收增值稅。在這種情況下,驗算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現金” 的勾稽關系時,確實不用再乘以 13%。
因為出口銷售的主營業務收入通常本身就是不含稅的,且沒有增值稅這一因素的影響,所以按照上述公式驗算時無需考慮增值稅部分
2024 09/26 1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