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投資符合特殊性稅務處理條件的,也可以選擇按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執行,這里的特殊性稅務處理指的是什么?有什么樣的優惠政策嗎?



您好,根據財稅〔2009〕59號文規定,“可由合并企業彌補的被合并企業虧損的限額=被合并企業凈資產公允價值×截至合并業務發生當年年末國家發行的最長期限的國債利率。
2024 09/24 22:30

84784997 

2024 09/24 22:36
請問如何才能達到特殊稅務處理的條件呢?

廖君老師 

2024 09/24 22:39
您好,以下
根據財稅〔2009〕59號文規定,企業合并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需要同時符合以下五個條件:
① 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且不以減少、免除或者推遲繳納稅款為主要目的;
② 企業合并后的連續12個月內不改變合并資產原來的實質性經營活動;
③ 企業合并中取得股權支付的原主要股東,在合并后連續12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取得的股權;
④ 企業股東在該企業合并發生時取得的股權支付金額不低于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對價的企業合并不受此比例限制);
⑤ 合并企業必須整體取得被合并企業的全部資產和負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