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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向銀行貸款由公司使用,每月由公司將貸款利息轉于老板個人賬戶再由銀行扣息,財務用銀行給老板開具的利息發票入賬,請問老師該業務都有可能會涉及到哪些涉稅風險?



該業務可能涉及以下涉稅風險:
一、增值稅方面
若公司將貸款利息轉于老板個人賬戶的行為被認定為與公司生產經營無關的支出,那么對應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如果前期已抵扣,可能面臨稅務機關要求轉出進項稅額的風險。
銀行給老板開具的利息發票由公司入賬,若稅務機關認為該發票與公司經濟業務不直接相關,可能不認可該發票作為公司增值稅扣除憑證,從而增加公司增值稅稅負。
二、企業所得稅方面
公司支付給老板的利息,如果沒有合法有效的憑證(如借款合同明確借款主體、用途、利率等且符合獨立交易原則)以及合理的利息計算依據,可能無法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這將導致公司應納稅所得額增加,多繳納企業所得稅。
若被認定為公司向股東的變相分配利潤,可能需要按照股息紅利分配繳納企業所得稅,同時股東個人也可能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三、個人所得稅方面
老板收到公司轉來的利息款項,如果未按照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如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可能面臨稅務機關的追繳和處罰。
四、稅務合規風險
這種操作方式可能被視為不規范的財務處理,容易引起稅務機關的關注和檢查。一旦被認定為存在逃避納稅義務等行為,公司和老板可能面臨罰款、滯納金等處罰。
若銀行對貸款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管,發現實際使用主體與貸款主體不一致,可能會影響銀行對公司和老板的信用評價,甚至可能提前收回貸款,給公司帶來資金壓力和經營風險。
2024 09/05 17: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