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老師,環保稅,大氣污染,蓋房子的,是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還是聯合施工完工證明的資料備案的時間為準,這兩個日期不一致,以那個為準?因為相隔半年的呢。請問環保稅法對此有規定嗎?或者實踐中,您認為以哪個為準呢?



環保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通常應依據相關環保稅法的規定以及具體的政策要求來確定。
在您描述的這種情況下,如果環保稅法沒有明確規定以竣工驗收時間還是聯合施工完工證明的資料備案時間為準,從合理性和實踐操作的角度來看,可能應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因為竣工驗收通常標志著工程項目的正式結束和投入使用,此時對于大氣污染等環境影響的評估和納稅義務的確定更為明確和合理
2024 08/28 1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