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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總分機構哪些需要匯總繳納增值稅。



經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批準的總機構試點納稅人及其分支機構,按照相關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
總機構匯總的應征增值稅銷售額,為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發生《應稅服務范圍注釋》所列業務的應征增值稅銷售額。
分支機構發生《應稅服務范圍注釋》所列業務,按照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和預征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目前經財政部和稅務總局批準可匯總繳納增值稅的主要集中在航空運輸企業和鐵路運輸企業。例如,航空運輸企業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航空運輸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8號)等相關具體文件;鐵路運輸企業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鐵路運輸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號)等相關具體文件。
固定業戶的總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但在同一省(區、市)范圍內的,經省(區、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審批同意,也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
2024 08/01 1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