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們是供貨方,合同簽訂地點寫的對方那兒,合同當中有一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那這個如果出現爭議,起訴的話,這個可以是哪兒的法院?



如果出現爭議需要起訴,通常由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因為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具體的管轄法院,而合同簽訂地點寫的是對方所在地,所以一般情況下可能是對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轄權。
法律也允許當事人在爭議發生后通過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
例如,如果在爭議發生后,雙方另行達成書面協議,選擇您方所在地或者其他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法院管轄,也是可以的。但如果沒有新的協議,按照合同原本的約定,大概率是在對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2024 07/31 10:32

84784990 

2024 07/31 10:35
那如果不寫合同簽訂地點,合同簽訂方式寫的電簽,這種情況下有爭議可以在哪兒解決?

樸老師 

2024 07/31 10:39
合同簽訂方式為電簽且未寫明合同簽訂地點的,如果在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管轄法院,當發生爭議時,根據一般的民事訴訟管轄原則,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合同履行地的確定會根據具體的合同性質和履行情況來判斷。例如,如果是買賣合同,賣方交付貨物的地點、買方支付貨款的地點等可能被認定為合同履行地。

84784990 

2024 07/31 11:32
是買賣合同,買方直接網銀轉賬,支付貨款的地點是不是還是買方那里

樸老師 

2024 07/31 11:33
同學你好
嗯
是這樣的

84784990 

2024 07/31 11:41
屬于買賣合同,簽訂方式電簽,交貨地點是對方那兒,付款方式網銀或者**轉賬,有爭議協商不成的話,那就是對方所在地法院管轄了是吧

樸老師 

2024 07/31 11:45
在買賣合同中,如果雙方約定了爭議解決方式為協商不成時由對方所在地法院管轄,那么在發生爭議且協商無果的情況下,通常會由對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這種約定的效力需要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例如,約定的管轄法院必須明確、唯一,且不能違反專屬管轄和級別管轄的規定。
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管轄法院,或者約定不明確,那么根據法律規定,可能會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在您所描述的情況中,交貨地點在對方那兒,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交貨地點可能被視為合同履行地之一。
例如,如果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如貨物質量問題導致買方拒絕付款,賣方起訴買方要求支付貨款。由于雙方約定了由對方所在地法院管轄,那么案件通常會由買方所在地法院受理。
但如果雙方對于管轄約定的理解存在爭議,或者該約定被認定為無效,就需要根據法律規定的一般管轄原則來確定管轄法院。
總之,合同中的管轄約定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會對爭議解決的管轄法院產生約束作用

84784990 

2024 07/31 13:42
好的,謝謝老師

樸老師 

2024 07/31 13:54
滿意請給五星好評,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