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中級經濟法,普通合伙人必須一致同意的那4個是什么



普通合伙企業中需要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項具體如下:
1、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2、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以合伙企業的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2024 07/27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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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7/27 20:44
我說的是必須一致同意,沒有另有規定除外

劉艷紅老師 

2024 07/27 20:48
A.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B.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
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
D.合伙人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