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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在改制重組時以房地產作價入股投資 對房地產轉移變更到被投資的非房地產開發企業暫不征收土增 怎么理解?



這句話的意思是:在改制重組過程中,當單位或個人以房地產作為代價入股進行投資時,如果被投資的企業不是房地產開發企業,那么對于將房地產轉移、變更到該被投資企業的這一行為,暫時不征收土地增值稅。
例如,個人 A 在企業改制重組時,將其擁有的一處房地產作價入股投資到非房地產開發企業 B 中,此時,按照上述政策,A 不需要就該房地產的轉移行為繳納土地增值稅。
需要注意的是,這里有幾個要點:
1.發生的場景是改制重組時;
2.以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
3.被投資的企業不能是房地產開發企業;
4.只是暫不征收,并非永遠不征。當被投資企業再次轉讓該房地產時,可能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
此外,要享受該政策,通常還需滿足相關規定的其他條件,并按規定辦理相應的手續。具體的政策細節和辦理流程可以參考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的相關公告,或者向當地的稅務機關進行咨詢。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2023年第51號公告,該政策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以下是公告中的相關內容:
四、單位、個人在改制重組時以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對其將房地產轉移、變更到被投資的企業,暫不征收土地增值稅。
五、上述改制重組有關土地增值稅政策不適用于房地產轉移任意一方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情形。
六、改制重組后再轉讓房地產并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時,對“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按照改制重組前取得該宗國有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繳納的有關費用確定;經批準以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入股的,為作價入股時縣級及以上自然資源部門批準的評估價格。按購房發票確定扣除項目金額的,按照改制重組前購房發票所載金額并從購買年度起至本次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計算扣除項目金額,購買年度是指購房發票所載日期的當年。
七、納稅人享受上述稅收政策,應按相關規定辦理。
八、本公告所稱不改變原企業投資主體、投資主體相同,是指企業改制重組前后出資人不發生變動,出資人的出資比例可以發生變動;投資主體存續,是指原企業出資人必須存在于改制重組后的企業,出資人的出資比例可以發生變動。
九、本公告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2024 07/24 1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