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們公司丙給一家上市公司甲公司送貨,因甲公司對供應商要求嚴所以我們老板通過乙公司給甲公司供貨,法人是其姐夫,乙公司除了給甲公司開發票沒別的業務,付款了再通過乙公司轉給我們丙公司,我們通過甲公司買的鋼板也開給了乙公司,如果乙公司進項不夠,我們再一些開進項給乙公司,兩個公司不存在虛開發票的現象,該交的稅大部分通過丙公司交了,請問這種操作有無風險,該如何規避?



這種操作存在較大的風險。
從業務實質來看,是丙公司向甲公司供貨,但通過乙公司進行交易,這種形式可能被稅務機關認為是刻意規避甲公司對供應商的嚴格要求,從而引發對交易真實性和合理性的質疑。
乙公司除了給甲公司開票沒有其他業務,這種情況容易被認定為“空殼公司”,涉嫌稅務違規。
即使目前不存在虛開發票的主觀故意,但這種復雜的交易安排和資金流轉可能導致稅務認定上的困難和風險。
為了規避風險,可以考慮以下措施:
1.盡量規范業務流程,使交易直接在丙公司和甲公司之間進行,按照甲公司的要求完善丙公司的資質和管理,滿足其供應商標準。
2.如果因為某些原因無法直接交易,應確保乙公司有真實的業務運營和管理,不僅僅是作為開票和資金中轉的工具。
3.對于發票的開具和流轉,應嚴格遵循稅法規定,基于真實的業務交易和實際的貨物或服務提供情況。
4.保留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和相關憑證,以證明業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024 07/19 10:57

84784966 

2024 07/19 11:34
如果被查出是空殼公司,是不是乙方開給甲方的進項會不會被轉出

樸老師 

2024 07/19 11:35
這個是有這個風險的

84784966 

2024 07/19 11:42
如何做才能保證乙公司有真實的業務運營和管理能力

84784966 

2024 07/19 11:43
給丙公司的人員,電費等分給乙公司一點

樸老師 

2024 07/19 11:46
同學你好
這個得有發票和實際業務

84784966 

2024 07/19 11:47
明白知道了

樸老師 

2024 07/19 11:50
滿意請給五星好評,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