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附有退貨條件的收入 確認的預計負債是沖減收入的那部分嗎 這部分是不是要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 對應收退貨成本 要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



01附有銷售退回條款的會計處理規定
《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2017年修訂)》(財會〔2017〕22號):“第三十二條 對于附有銷售退回條款的銷售,企業應當在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時,按照因向客戶轉讓商品而預期有權收取的對價金額(即,不包含預期因銷售退回將退還的金額)確認收入,按照預期因銷售退回將退還的金額確認負債;同時,按照預期將退回商品轉讓時的賬面價值,扣除收回該商品預計發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價值減損)后的余額,確認為一項資產,按照所轉讓商品轉讓時的賬面價值,扣除上述資產成本的凈額結轉成本。”
02附有銷售退回條款的稅收政策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 “企業因售出商品質量、品種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屬于銷售退回。企業已經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和銷售退回,應當在發生當期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03遞延所得稅影響的分析
按照稅法規定,企業在銷售當期應按照全額確認收入,預期因銷售退回將退還的金額在退還當期沖減收入,而會計上在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時,按照因向客戶轉讓商品而預期有權收取的對價金額(即,不包含預期因銷售退回將退還的金額)確認收入,按照預期因銷售退回將退還的金額確認負債。則負債的賬面金額大于計稅基礎,形成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當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
同時,會計上按照預期將退回商品轉讓時的賬面價值,扣除收回該商品預計發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價值減損)后的余額,確認為一項資產,而稅務上并不會確認該項資產。則資產的賬面金額大于計稅基礎,形成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應當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
2024 07/07 23: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