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繳納的交強險,代扣的車船稅在對方發票中總金額里沒有體現,只在備注欄里寫明了代收車船稅多少多少,我入賬能按照發票總金額+備注欄里車船稅的金額入嗎



可以按照發票總金額加備注欄里車船稅的金額入賬。
根據相關規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保險機構作為車船稅扣繳義務人在代收車船稅并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增值稅發票備注欄中注明代收車船稅稅款信息,具體包括保險單號、稅款所屬期(詳細至月)、代收車船稅、滯納金、合計等。該增值稅發票可作為繳納車船稅及滯納金的會計核算原始憑證。
賬務處理方面,可將繳納的交強險計入相應的費用科目(如管理費用等),將代收的車船稅計入“應交稅費-車船稅”科目。例如:
借:管理費用-車輛保險費(發票中價稅合計金額)
借:應交稅費-車船稅(備注中的車船稅金額)
貸:銀行存款
同時,別忘記計提車船稅: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車船稅
2024 07/04 11:03

84785008 

2024 07/04 11:07
感謝老師,我這下明白的透徹了,辛苦您了

樸老師 

2024 07/04 11:16
滿意請給五星好評,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