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老師,客戶去年的紙質增值稅發票找不到了,是不是我們銷售方把第一聯復印件加蓋公章寄客戶就行吧?是蓋公章還是財務章?謝謝您



如果客戶丟失了去年的紙質增值稅發票,銷售方可以將第一聯復印件加蓋發票專用章后寄給客戶。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規定,納稅人同時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可憑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的相應發票記賬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退稅憑證或記賬憑證。
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可憑相應發票的發票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或退稅憑證;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憑相應發票的抵扣聯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
2024 07/01 14: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