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公司2020年購進一處房產,2021年5月1日用于投資聯營(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擔聯營風險),投資期3年,當年取得固定收入160萬元(不含增值稅)。該房產原值3000萬元,當地政府規定的計算房產計稅余值的扣除比例為30%。該公司2021年該房產有關房產稅的表述,正確的是( )。 A.免征房產稅 B.應從租計征房產稅7個月 C.應從價計征房產稅5個月 D.應繳納房產稅27.6萬元



B、D。
2021 年 5 月 1 日用于投資聯營(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擔聯營風險),對于以房產投資聯營,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擔聯營風險的情況,實際上是以聯營名義取得房產租金,應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計繳房產稅。從 5 月到 12 月共 8 個月,不是 7 個月,B 選項錯誤。
從租計征的房產稅=160×12%=19.2(萬元)。
從價計征的房產稅=3000×(1-30%)×1.2%×4÷12=8.4(萬元)。
共繳納房產稅=19.2+8.4=27.6(萬元),D 選項正確,A、C 選項錯誤。
2024 06/26 1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