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經濟法基礎:競業限制,簽訂行業保密協議比如說簽訂一年,是一年到期離職后不能到同行業工作的意思對吧,單位限制勞動者那么離職后按月支付競業補償金最多兩年是這樣嗎?



同學你好
你的理解不完全準確。競業限制是指用人單位和知悉本單位商業秘密或者其他對本單位經營有重大影響的勞動者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產品、經營同類業務或有其他競爭關系的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后,勞動者在離職后的一定期限內(一般不超過兩年)不能到與本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工作,或自己開業生產、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但單位需要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如果單位限制勞動者離職后到同行業工作,就需要按照約定支付競業補償金,競業補償金的支付期限最長不超過兩年。
2024 06/20 11: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