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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請問1.事業單位收取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企業)需要什么手續?2.收取的附屬單位上繳收入需要開具什么票據給對方?3.收取的附屬單位上繳收入需要納稅嗎? 注:附屬單位屬于企業



事業單位收取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企業)需要以下手續:
1.簽訂合同或協議:事業單位應與附屬單位簽訂明確的合同或協議,規定上繳收入的金額、支付方式、時間等事項。
2.開具票據:事業單位收取上繳收入時,需要向附屬單位開具合法的票據。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使用管理辦法》(財綜〔2023〕50號),可以使用資金往來結算票據。票據內容應包括票據名稱、票據監制章、票據代碼、票據號碼、交款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交款人、校驗碼、開票日期、二維碼(條形碼)、項目編碼、項目名稱、單位、數量、標準、金額(元)、金額合計(大寫)/(小寫)、備注、其他信息、收款單位(章)、復核人、收款人等。
3.記錄賬目:事業單位應將收取的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及時記錄在財務賬目中,確保賬目清晰、準確。
4.繳納稅款:根據相關稅收法規,事業單位收取的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可能需要繳納稅款。具體納稅規定應根據當地稅收政策和上繳收入的性質確定。
收取的附屬單位上繳收入需要開具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給對方。票據一般包括存根聯、收據聯、記賬聯。存根聯由開票方留存,收據聯由支付方收執,記賬聯由開票方留做記賬憑證。
收取的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是否需要納稅,取決于具體情況。根據《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國稅發〔1999〕65號),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收入,除國務院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免征企業所得稅的項目外,均應計入應納稅收入總額,依法計征企業所得稅。
如果事業單位收取的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屬于免征企業所得稅的項目,則不需要納稅;如果不屬于免征企業所得稅的項目,則需要按照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2024 06/12 09:00

84784980 

2024 06/12 16:09
謝謝老師

樸老師 

2024 06/12 16:13
滿意請給五星好評,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