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高企又是小微企業,它的所得稅是按收入減按25%、稅率15%計算嗎?還是就只享受小微的按收入25%、稅率20%?



您好,不能疊加,自已選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第二條,《國務院關于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通知》(國發〔2007〕39號)第三條所稱不得疊加享受,且一經選擇,不得改變的稅收優惠情形,限于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與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定期減免稅和低稅率類的稅收優惠。此外,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了高新技術企業和小微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屬于法定減免事項。近幾年出臺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是在法定的稅率式減免的基礎上,疊加了對應納稅所得額的稅基式減免,屬于特定減免事項。稅務總局6號公告在行文上明確,“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也就是說,企業一旦選擇了適用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就應該同時確定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和20%的稅率,而不能在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同時,選擇15%的高新技術企業優惠稅率。
基于上述規定,高新技術企業不能同時疊加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2024 06/10 13:40

84784961 

2024 06/10 14:03
好的,謝謝老師!!

廖君老師 

2024 06/10 14:06
?親愛的朋友,您太客氣了,祝您端午安康!
?希望能幫助到您, 感謝善良好心的您給我一個五星好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