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22年11月30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定向增發1000萬股甲公司股票作為對價,購買乙公司所持有的丙公司80%股權,該交易為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2×22年12月30日,雙方簽定移交資產約定書,約定自2×22年12月30日起乙公司將標的資產交付甲公司,同時甲公司自2×22



B
雖然甲公司作為合并對價增發的股票在2×23年3月1日才辦理股權登記手續,但由于企業合并交易在2×22年12月31日已經完成所有的實質性審批程序,且甲公司已經實質上取得了對丙公司的控制權,可以合理判斷購買日為2×22年12月31日。
2024 05/31 1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