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企業收到的政府補助資金,計入其他收益,并入利潤交企業所得稅,那匯算清繳的時候,還用調整嗎?這個不屬于不征稅收入吧?



您好,符合這些條件才是不征稅收入。
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一)企業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
(二)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
(三)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
2024 05/29 09:16

84784984 

2024 05/29 09:18
那應該也不屬于免稅收入

84784984 

2024 05/29 09:19
這個就是正常計入其他收益,并入利潤繳納企業所得稅,匯算時候不進行調整

微微老師 

2024 05/29 09:20
你好,是的,不需要調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