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問題:轉讓股東侵害優先購買權了,為什么還能主張撤銷轉讓行為,優先購買權不是債權嗎?不具有排他的物權效力呀。如果此時股權已經轉讓給第三人,那么股東也不能主張優先購買權而撤銷轉讓行為啊? 答:雖然優先購買權不具有排他的物權效力,但受到侵害的股東在符合法定條件下仍可以主張撤銷轉讓行為。在股權已經轉讓給第三人的情況下,股東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當的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問題:那這個適當的法律途徑是否包括撤銷轉讓股權行為呢,我理解的是不包括,可是講義中好像包括



一、優先購買權及其性質
優先購買權是指特定人在出賣人出賣標的物于第三人時,得在同等條件優先于第三人購買的權利。在股權轉讓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然而,優先購買權確實并不具有排他的物權效力,它更多是一種相對性的權利,即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相較于非股東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二、撤銷轉讓行為的法律依據
雖然優先購買權本身不具有排他的物權效力,但當股東的優先購買權受到侵害時,他們仍有權采取法律措施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其中,主張撤銷轉讓行為是一種可能的法律途徑。這是因為,在某些情況下,股權轉讓可能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因欺詐、脅迫、顯失公平等原因而導致合同無效或被撤銷。
具體來說,當股東能夠證明股權轉讓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時,他們可以主張撤銷該轉讓行為:
1.股東在轉讓股權時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其他股東未能行使優先購買權。
2.股權轉讓存在欺詐、脅迫、顯失公平等情形,導致其他股東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放棄了優先購買權。
3.股權轉讓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規定,例如未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即進行股權轉讓。
三、撤銷轉讓行為的具體操作
如果股東決定主張撤銷轉讓行為,他們可以通過以下途徑進行:
1.提起民事訴訟: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確認股權轉讓無效或撤銷股權轉讓合同。在訴訟過程中,股東需要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股權轉讓存在上述情形之一。
2.尋求仲裁:如果股權轉讓合同中有仲裁條款或雙方約定通過仲裁解決爭議,股東可以向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四、股權已轉讓給第三人的情況
如果股權已經轉讓給第三人,并且轉讓行為已經完成(即完成了工商變更登記等手續),那么撤銷轉讓行為可能會變得更為復雜。此時,股東需要權衡撤銷轉讓行為對第三人利益的影響以及自身權益的維護。在某些情況下,股東可能需要通過其他途徑(如要求賠償損失等)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總之,雖然優先購買權不具有排他的物權效力,但當股東的優先購買權受到侵害時,他們仍有權主張撤銷轉讓行為。在具體操作中,股東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2024 05/28 14: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