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競拍一批貨物后,我公司要跟別家公司分這批貨,但是貨物已我方付款為主,相當于原價專賣給別人,增值稅按千分之一收取,附加按10%.印花按萬分之三收取,請問我該怎么算?如這貨物是50萬的話,我該收取多少稅費加在成本里



您好!假如這個500000元的貨物為不含稅價格,那么您的總成本為:500(增值稅)+附加稅50+印花稅(購買50萬+銷售貨物50)300+50萬=500850元,沒有包含企業所得稅
2024 05/25 11:54

84784962 

2024 05/25 11:57
還有印花稅啊

甜椒老師 

2024 05/25 11:58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公式里面是有印花稅的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