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外購禮品,用于贈送客戶,納稅調增了,還需要繳納個稅嗎?



如果是本單位的個人,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個稅。
如果不是,不需要
2024 05/20 13:39

84785019 

2024 05/20 13:47
不是本單位,是送給客戶,這樣的不需要為其申報個稅嗎?

謝謝老師 

2024 05/20 13:47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4號)第三條規定:
企業在業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包括網絡紅包,下同),以及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個人取得的禮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企業贈送的具有價格折扣或折讓性質的消費券、代金券、抵用券、優惠券等禮品除外。
你好,同學,這樣是需要的

84785019 

2024 05/20 13:50
這意思是購物卡,不需要交個稅嘍

謝謝老師 

2024 05/20 15:24
購物卡也要交,后邊說的各種券,是說的隨同產品銷售的折扣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