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有一個問題想問一下,就是我在考試中間有道題目,他說2020年3月1號,甲公司與李某簽訂了一個勞動合同,聘請他為本公司的高級管理人。人員,然后到2023年6月30號合同期滿,甲公司不再跟他簽訂勞動合同,然后根據那個勞動合同的,根據勞動合同法。該要賠償他的那個金額,這個是怎么算的呀?



同學,你好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024 05/19 11:49

84785021 

2024 05/19 11:54
哦,那就是他說當地的平均工資是5000塊錢一個月,然后那個高管他近一年的平均工資是一萬六一個月,我選的答案是。按照那個平均工資5000乘以三。

小菲老師 

2024 05/19 11:55
同學,你好
按照他的工資來算的

84785021 

2024 05/19 11:58
按照他的工資,那不是一萬六乘以三,應該是48000塊錢是嗎?我做錯了。

小菲老師 

2024 05/19 11:58
同學,你好
嗯嗯,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