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非金融企業接受的權益性投資總額為1000萬元,某年度計劃從其關聯企業借款5000萬元,借款利率為7%(不高于同期同類金融機構貸款利率)。在不考慮借款利息的情況下,該企業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預計為1000萬元。該企業應當如何進行稅務籌劃? 方案一,向關聯企業借款; 方案二,向非關聯企業借款。



你好,同學
第一個方案,非金融機構債資比2:1,睡前可以扣除的借款本金1000×2=2000,稅前可以扣除利息2000×7%=140
第二個方案,稅前可以扣除利息5000×7%=350
所以第二個方案更好的,
2024 05/11 20:52

冉老師 

2024 05/11 20:53
依據的政策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六條: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準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財稅【2008】121號第一條: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比例和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計算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得在發生當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條規定外,其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為:金融企業為5:1;其他企業為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