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紅沖以前年度的暫估發票,怎么賬務處理?就是前年莫暫估的,今年才回發票,這個怎么做賬務處理



您好,是23年的吧,把原分錄紅沖,再按發票金額來做分錄,損益科目金額差異不大的,不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不更正23年申報表,這是匯檄前來的發票,暫估成本費用可以稅前扣除
2024 05/07 20:53

84784994 

2024 05/07 21:19
我當時以為發票能回,當時就結轉到主營業務成本中去了,也轉到本年利潤了,發票其實是今年四月份開回來的,怎么具體操作

廖君老師 

2024 05/07 21:20
您好,是23年的暫估我上面寫的操作哦
1.原分錄紅沖
2.再按發票金額來做分錄
3.不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84784994 

2024 05/07 21:21
2022年第四季度暫估的,我當時就當成本結轉了今年才收到發票。

84784994 

2024 05/07 21:21
30萬的發票

廖君老師 

2024 05/07 21:24
您好,那我們23年5月前匯繳沒有納稅調增是不對的,因為匯繳前沒有來發票了
正確的操作是 22年匯繳調增,現在收到發票再更正去把調增調回來,有政策的,我不是隨意回復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九條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另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六、關于以前年度發生應扣未扣支出的稅務處理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企業由于上述原因多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可以在追補確認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遞延抵扣或申請退稅。
虧損企業追補確認以前年度未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業經過追補確認后出現虧損的,應首先調整該項支出所屬年度的虧損額,然后再按照彌補虧損的原則計算以后年度多繳的企業所得稅款,并按前款規定處理。
綜上,應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如屬于上述文件規定情形,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84784994 

2024 05/07 21:25
那怎么調增,要改賬嗎

廖君老師 

2024 05/07 21:26
您好,咱22年申報早就結束了,又沒有去調增,現在就悄悄當23年的,摘要里不要出現22年字眼
1.原22年分錄紅沖
2.再按發票金額來做分錄
3.不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84784994 

2024 05/07 21:29
就先紅沖,又補個分錄在這個季度嗎?

廖君老師 

2024 05/07 21:30
您好,是的,分錄都是24年,

84784994 

2024 05/07 21:31
謝謝老師

廖君老師 

2024 05/07 21:31
?親愛的朋友,您太客氣了,祝您每天開心!
?希望以上回復能幫助您, 感謝善良好心的您給我一個五星好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