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集體合同, 3.支付標準 (1)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 問題:第(2)條沒懂老師給我舉個例子吧



假設某個制造行業的公司(用人單位)與其員工(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在這份勞動合同中,公司規定了員工的工資、工作時間、休假、保險等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
這個制造行業的公司也參與了由該行業內的多個公司組成的行業集體談判,并達成了一份行業集體合同。這份集體合同規定了行業內員工的基本工資、工作時間、休假、保險等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的最低標準。
假設在公司的勞動合同中,對于員工的工資規定是每小時20元,而集體合同中規定的行業內員工最低工資標準是每小時22元。在這種情況下,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的勞動合同中規定的工資標準(每小時20元)是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每小時22元)的。
公司必須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每小時22元)向員工支付工資,或者與員工重新協商并修改勞動合同中的工資條款,以確保其不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
這個例子說明了集體合同在保障勞動者權益方面的作用,它設定了行業內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的最低標準,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遵守這些標準。這有助于確保勞動者獲得公平和合理的待遇,并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
2024 05/07 16: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