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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公司未完工要匯算所得年報,怎樣填表計算預計毛利額?



您好,按照國稅發[2009]31號第九條規定,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應先按預計計稅毛利率分季(或月)計算出預計毛利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開發產品完工后,企業應及時結算其計稅成本并計算此前銷售收入的實際毛利額,同時將其實際毛利額與其對應的預計毛利額之間的差額,計入當年度企業本項目與其他項目合并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
2024 05/07 16:40

小愛老師 

2024 05/07 16:42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部分稅收規范性文件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對本文進行了修改。第八條 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計稅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轄市稅務局按下列規定進行確定:(一)開發項目位于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區和郊區的,不得低于15%。(二)開發項目位于地及地級市城區及郊區的,不得低于10%。(三)開發項目位于其他地區的,不得低于5%。(四)屬于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
一般計算:房地產企業預計毛利額=預收賬款貸方*預計利潤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