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公司之前租給醫院一臺直飲水機租期為三年,去年底開了第一年的發票費用,結轉成本時按照這個設備成本5年期進行進行折舊做的借主營業務成本貸累計折舊,這個成本票還未收到,收到時做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進項稅 貸應付賬款對嗎?現在遇到一個問題在做23年匯算清繳,填附表資產折舊攤銷明細,因為票沒進所以沒做做固定資產入賬,現在填表不知道怎么填,如果填上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等那么固定資產數額對不上,不填的話折舊額對不上,該怎么辦呢老師



您好,1.收到時做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進項稅 貸應付賬款,是的
2.表格都按賬上的數據來填,固定資產也錄入,折舊也算上,最后在A105000表30行其他,把折舊費調增
2024 04/29 21:16

84785009 

2024 04/29 21:27
老師我們跟供應商聯系了對方5月初答應給我們開出來,老師您的意思是填寫的時候還是按照賬上的折舊數據填寫將還未收到的這張成本票的固定資產數額也填寫上,然后在納稅項目調整明細表里扣除類項目調整第30行其他將這筆在去年做了成本結轉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累計折舊的金額調增進去嗎?這樣會不會造成與上傳的財務報表固定資產數額不符出現問題?

84785009 

2024 04/29 21:29
或者老師我們可以不填這個表嗎我看之前幾年這個附表以前的會計就沒有填寫有折舊的年度除22年,不影響企業所得稅

廖君老師 

2024 04/29 21:32
您好,1.5月能來發票不用調整的,匯繳前來發票的成本費用都是可以稅前扣除的
2.沒有這個分錄,咱這是調表不調賬,賬沒有錯,只是沒有發票
3.要填這個表的,就算5月發票不來也要填,調增后,以后來發票再更正申報表
有政策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九條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另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六、關于以前年度發生應扣未扣支出的稅務處理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企業由于上述原因多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可以在追補確認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遞延抵扣或申請退稅。
虧損企業追補確認以前年度未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業經過追補確認后出現虧損的,應首先調整該項支出所屬年度的虧損額,然后再按照彌補虧損的原則計算以后年度多繳的企業所得稅款,并按前款規定處理。
綜上,應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如屬于上述文件規定情形,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84785009 

2024 04/29 21:36
我明白了老師!也就是就按照賬目實際折舊金額和固定資產填報,5月初票來了正常做賬,謝謝老師!

廖君老師 

2024 04/29 21:42
您好,是的,是這么理解哦。
希望以上回復能幫助您, 感謝善良好心的您給我一個五星好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