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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房地產公司購置土地進什么科目入賬?是進固定資產科目嗎?也是需要折舊的嗎?按什么來折舊?



**房地產公司購置土地一般會計入“無形資產”科目**,但也有可能根據不同的用途和情況,選擇計入“固定資產”或“投資性房地產”等其他會計科目。
關于房地產公司購置土地的會計處理,這取決于土地的用途和企業的具體情況。如果土地是用于開發建設,那么一般會計入“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科目。如果購買的土地與房屋一并作為企業的固定資產,則可以計入“固定資產”科目。此外,如果土地用于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則應將其轉為“投資性房地產”進行核算。
至于土地是否需要折舊,這主要**取決于其會計核算方式**。
如果土地作為“投資性房地產”且后續計量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則不需要攤銷或折舊。若采用成本價值計量,則需要參照“無形資產”或“固定資產”的處理方法進行攤銷或折舊。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土地屬于國家所有,因此企業不擁有土地所有權,一般不得將單獨估價的土地計入固定資產并提取折舊。
最后,土地的折舊計算方法通常包括**線性折舊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等**多種方法。
線性折舊法是將土地的價值平均分攤到預期使用年限內,每年的折舊值相等。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在每年不等的基礎上進行的加速折舊方法,而年數總和法則是根據剩余使用年限來確定每年的折舊額。具體采用哪種方法,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選擇。
2024 04/24 1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