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甲公司發生經濟業務均屬于某一時點履行的履約義務,確認收入的同時結轉成本,2021年4月甲公司發生的有關經濟業務如下: (1)4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銷售商品一批共200件,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200 000元,增值稅稅額為26 000元,代墊運費2 000元,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為180元,全部款項已通過銀行轉賬結算完畢,銷售商品符合收入確認條件。該批商品的實際成本為160 000元。 (2)4月6日,甲公司向丙公司銷售原材料一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100 000元,增值稅稅額為13 000元。全部款項存入銀行。該批材料已于當日發出,丙公司已驗收入庫。該批原材料的實際成本為80 000元。 寫會計分錄



你好,同學,具體過程如下
2024 04/06 18:52

冉老師 

2024 04/06 18:54
1,借銀行存款226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2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26000
借銷售費用2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80
貸其他應付款2180
借主營業務成本160000
貸庫存商品160000

冉老師 

2024 04/06 18:55
2,借銀行存款113000
貸其他業務收入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13000
借其他業務成本80000
貸原材料8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