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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上允許作為待攤支出的,只有明確的三項加上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具體指哪三項?



您好,下面4是兜底條款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規定,企業發生的下列支出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按照規定攤銷的,準予扣除:1.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2.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3.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4.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
2024 04/01 23:10

稅法上允許作為待攤支出的,只有明確的三項加上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具體指哪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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