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關于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2號)第一條規定:“中小微企業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按照單位價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其中,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的10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單位價值的5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其余50%按規定在剩余年度計算折舊進行稅前扣除。請問這個政策適用于2023年新購入的固定資產嗎



不適合
這個政策沒有延期
2024 03/24 19:26

84785035 

2024 03/24 21:18
請問老師,只有這個不超過500萬的還在執行對嗎?

郭老師 

2024 03/24 21:20
是的,這個政策還在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