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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9年到2023年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變化



同學您好! 從2019年到2023年,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政策經歷了數次變化。以下是對這些變化的大致梳理:
2019年,小規模納稅人的免征額度和征收率開始發生變化。至2021年4月,免征額度為每月15萬。
到了2022年,政策又有了新的調整。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然而,這樣的優惠政策在2023年并未延續。
進入2023年,政策有了新的變動。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增值稅的免征政策不再適用,而是改為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季度銷售額30萬元以下的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同時,對于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增值稅的征收率減按1%執行。此外,應減免的增值稅在之前已經征收的,可以抵減納稅人以后應繳納稅款或退還。
請注意,這些變化只是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政策的一部分,具體的政策細節和規定可能因地區和行業而有所不同。因此,對于具體的納稅問題,建議咨詢專業的稅務機構或當地稅務部門,以確保遵守相關法規和政策。
2024 03/14 1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