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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產預計信用損失的計算,為什么是應收取的合同現金流量減去預期能收到的現金流量差額的現值。不理解這個公式。



你好
金融資產預計信用損失的計算涉及對未來現金流量的預測和評估。這個公式“應收取的合同現金流量減去預期能收到的現金流量差額的現值”實際上是在衡量由于借款人可能違約而導致的潛在損失。
首先,我們來分解這個公式:
1.應收取的合同現金流量:這通常指的是根據合同條款,借款人應支付給債權人的未來現金流量總額。這包括了本金、利息和其他可能的費用。
2.預期能收到的現金流量:這是債權人根據借款人的信用狀況、歷史還款記錄、市場環境等因素,預測未來實際能夠收到的現金流量。這個預測值通常會低于合同現金流量,因為債權人需要考慮到借款人可能違約的風險。
3.差額的現值:差額指的是應收取的合同現金流量與預期能收到的現金流量之間的差值。這個差值代表了由于借款人可能違約而導致的潛在損失。而“現值”則是將這個差額調整為現在的價值,考慮了時間價值的影響。
這個公式的核心思想是,通過比較合同規定的現金流量和預期實際能收到的現金流量,來評估由于借款人違約可能導致的損失,并將這個損失以現值的形式表達出來。這樣做有助于債權人更準確地評估和管理信用風險,從而做出更明智的決策。
2024 03/06 2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