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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和小規模成立的條件和優惠政策分別是什么



你好
一、個體工商戶的成立條件和優惠政策:
成立條件:
1.自然人從事工商業經營,經依法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起字號。
2.個體工商戶是商事主體的一種類型,可以是一個自然人,也可以是數個自然人。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2條的規定,“有經營能力”的自然人可以申請成為個體工商戶,因而作為個體工商戶的自然人,應當具備經營能力,參與市場經濟活動。
優惠政策:
目前,針對個體工商戶的稅收優惠政策較少,主要是根據其經營規模和納稅情況來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例如,一些地區會對新注冊的個體工商戶提供一定的稅收減免政策,或者對納稅額達到一定數額的個體工商戶給予一定的稅收返還等。
二、小規模納稅人的成立條件和優惠政策:
成立條件:
1.主要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的納稅人;或者從事其他業務,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納稅人。
2.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優惠政策:
1.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2.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2024 02/25 2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