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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高企現在稅收有什么優惠政策啊?



你好有加計扣除還有所得稅的優惠稅率15%的政策。
2024 02/22 14:20

84785002 

2024 02/22 14:20
加計是75%還是100%

玲老師 

2024 02/22 14:22
費用化的100%加計資本化的200%加計扣除。

84785002 

2024 02/22 14:35
老師,費用化和資本化怎么區分啊

玲老師 

2024 02/22 14:39
資本化和費用化怎么判斷
01 研發支出的會計定義和處理
研發支出,顧名思義,是指研究所花費的錢.但對于研發支出的會計處理,由于存在很大的主觀估計,一直是實務中的難點.因此,審計也就存在辨識、認定等困難.
在會計上,研發支出,主要核算企業進行研究與開發無形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研究過程稱為研究階段;開發過程稱為開發階段.研究階段發生的支出,計入費用化支出;開發階段發生的支出,符合資本化條件的部分,計入資本化支出,不符合資本化條件部分,也計入費用化支出.
上述比較繞口,有關這方面定義和會計處理,《企業會計準則》展開的篇幅并不多.但就是短小精悍的文字,理解起來,背后的涵義,非常豐富.下文將對此展開.這里先介紹下資本化和費用化支出的不同意思:
資本化支出,指的是可以計入資產并按照受益年限進行攤銷的支出;它影響未來年度的利潤.
費用化支出,指的是需計入當期損益的支出;它影響本年度利潤.
可見,資本化支出和費用化支出的判斷,對利潤存在一定影響.尤其是對于醫藥企業、高科技企業這類研發密集型公司,研發支出金額巨大,若會計處理不符合實際情況,則會對企業的利潤產生重大影響,甚至扭虧為盈.
02 研究階段和開發階段的區分
研發支出會計處理的難點在于,如何認定哪部分可以資本化,哪部分是需要費用化的.
準則規定:研究階段發生的支出,計入費用化支出;開發階段發生的支出,符合資本化條件的部分,計入資本化支出,不符合資本化條件部分,也計入費用化支出.那這兩個階段如何區分呢?
研究階段:探索性,為進一步開發活動進行資料及相關方面的準備,已進行的研究活動將來是否會轉入開發、開發后是否會形成無形資產等均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大于50%不確定).
開發階段:已完成研究階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備了形成一項新產品或新技術的基本條件.
比如:某上市公司研發一種新藥,其在公司報告中明確指出:前期調研、研究、Ⅰ、Ⅱ期臨床試驗為研究階段.Ⅲ期臨床試驗開始,為開發階段.研究和開發階段的區分點,是新藥研發具體何時具有成功上市的基本條件.
因此,開發階段和研究階段的正確判斷和處理,依賴于以下兩點:
1、對研究項目的專業理解.比如新藥研發,是一項投資較大、周期較長、風險較高、回報也較大的企業工作,一般分為五個階段:制定研究計劃和制備新化合物階段、藥物臨床前研究階段、藥物臨床研究階段、藥品的申報與審批階段和新藥監測階段.其中每個階段又分好幾個步驟.了解大概流程后,我們需要判斷,項目在哪個時點,具備研發成果的基本條件.比如藥品,一般在臨床研究階段后期,基本具備研發成果條件.
2、企業會計政策的一貫性.由于研究和開發階段區分存在一定主觀性,為防止企業隨意變更估計,對于相同或類似研發項目,需采取一致(不同項目一致、不同期間一致)的會計處理.特別是開發階段的起點判斷,不能隨意修改,若影響起點的決定因素發生改變,則應作為會計估計變更處理.
03 開發支出資本化條件
當我們判斷清楚研究和開發階段后,研究階段的支出,會計處理較為簡單,相關支出按照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歸集,期末轉入當期研發費用.
開發階段的支出,處理需分為兩種情況:
1、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支出,需滿足以下五個條件:
完成該無形資產以使其能夠使用或出售在技術上具有可行性;
具有完成該無形資產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圖. 企業能夠說明其開發無形資產的目的;
預計形成的無形資產在未來有經濟利益流入;(經濟利益流入)
有足夠的技術、財務資源和其他資源支持,以完成該無形資產的開發,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歸屬于該無形資產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可靠地計量.(支出能可靠計量)
相關支出在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歸集,期末計入開發支出科目,無形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后,結轉入無形資產,按照預計受益年限進行攤銷.
2、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支出,相關支出先通過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歸集,期末轉入當期研發費用.
難點在于符合資本化的五個條件.開發階段的支出不一定都能資本化,還需要滿足資本化的五個條件.這五個條件的內在邏輯是:
1、符合資產確認的條件(經濟利益流入、支出能可靠計量)
2、由于開發支出的特殊性,是否能結轉為無形資產,還需要用其他條件加以約束,客觀條件為:研究開發成功具有可行性;主觀條件為:企業有意圖、有能力完成該項研究.我們可以用反例來理解這三個條件:
開發中途,企業經營資金短缺,無法繼續開發,該項目只能終止,也就說明不能在未來帶來經濟利益;
開發中途,企業改變主營方向,不打算再繼續投入開發,因此該項目也終止,未來不能帶來經濟利益;
開發中途,項目受到監管限制,不能繼續開發,項目被迫終止,未來不能帶來經濟利益.

84785002 

2024 02/22 14:45
老師,加計扣除和15%稅率是同時享受的是吧

玲老師 

2024 02/22 14:49
是的是的,這兩個是可以同時享受的。

84785002 

2024 02/22 14:49
謝謝老師

玲老師 

2024 02/22 14:53
不客氣,祝您工作學習愉快。

84785002 

2024 02/22 15:27
老師,剛剛說的加計扣除的文件您能發我一下嗎

玲老師 

2024 02/22 15:29
你好,這個你直接去稅務局官網法規庫就能找到。

玲老師 

2024 02/22 15:29
我也需要去找的就在稅務局法規庫就找到了。

玲老師 

2024 02/22 16:03
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新政指引(2023版)
2024年7月1
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新政指引
一、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具體政策
【適用主體】
除煙草制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等以外,其他行業企業均可享受。
【優惠內容】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上述政策作為制度性安排長期實施。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
2.《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號)
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適用活動范圍
【適用主體】
除煙草制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等以外,其他行業企業均可享受。
【適用活動】
企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工藝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系統性活動。
下列活動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
1.企業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
2.對某項科研成果的直接應用,如直接采用公開的新工藝、材料、裝置、產品、服務或知識等。
3.企業在商品化后為顧客提供的技術支持活動。
4.對現存產品、服務、技術、材料或工藝流程進行的重復或簡單改變。
5.市場調查研究、效率調查或管理研究。
6.作為工業(服務)流程環節或常規的質量控制、測試分析、維修維護。
7.社會科學、藝術或人文學方面的研究。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
三、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范圍
【適用主體】
除煙草制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等以外,其他行業企業均可享受。
【優惠內容】
1.人員人工費用。
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2.直接投入費用。
(1)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2)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
(3)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以及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租賃費。
3.折舊費用。
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
4.無形資產攤銷。
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包括許可證、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的攤銷費用。
5.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6.其他相關費用。
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職工福利費、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此類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2017年第40號)
四、委托、合作、集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適用主體】
除煙草制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等以外,其他行業企業均可享受。
【判定標準】
1.企業委托外部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研發費用并計算加計扣除,受托方不得再進行加計扣除。委托境外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發費用。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不超過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
2.企業共同合作開發的項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實際承擔的研發費用分別計算加計扣除。
3.企業集團根據生產經營和科技開發的實際情況,對技術要求高、投資數額大,需要集中研發的項目,其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可以按照權利和義務相一致、費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則,合理確定研發費用的分攤方法,在受益成員企業間進行分攤,由相關成員企業分別計算加計扣除。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
2.《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企業委托境外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64號)
五、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會計核算與管理
【適用主體】
除煙草制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等以外,其他行業企業均可享受。
【優惠內容】
1.企業應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對研發支出進行會計處理;同時,對享受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按研發項目設置輔助賬,準確歸集核算當年可加計扣除的各項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進行多項研發活動的,應按照不同研發項目分別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2.企業應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別核算,準確、合理歸集各項費用支出,對劃分不清的,不得實行加計扣除。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