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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老師這張專票能抵扣嗎?哪類專票不能抵扣呢?麻煩老師匯總一下



同學,你好
可以抵扣
1.發票本身不符合規定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1)發票信息填寫錯誤的不能抵扣,例如購買方納稅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銀行賬戶等信息只要有一項或多項錯誤,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2)沒有銷售方開具銷售清單的不能抵扣,如果專用發票上沒有供應商開具的的銷售清單,僅僅開具了“材料一批”、匯總運輸發票、辦公用品和勞動保護用品這些籠統概念的發票,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2.購進應稅項目用途沒有對應銷項稅額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1)購進貨物、勞務、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用于免稅項目(包括出口免稅和出口免退稅情形)、不征稅項目、簡易計稅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提示】購進或銷售免征增值稅項目的貨物、不動產等,隨之產生的運輸費,其進項稅額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購進貨物、勞務、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不屬于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進項稅額也不得抵扣。
【提示】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如果是兼用于上述不得抵扣項目的,其進項稅額準予全部抵扣。
3.發生非正常損失的貨物、勞務及對應服務,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1)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2)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相關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非正常損失】是指:
①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丟失、霉爛變質;
②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貨物或者不動產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情形。
4.已抵扣進項稅額的不動產發生以下情況將不能抵扣
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發生非正常損失,或者改變用途,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并從當期進項稅額中扣減: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凈值×適用稅率
5.有下列情形之一,應按照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1)一般納稅人會計核算不健全,或不能準確提供稅務資料的。
(2)除另有規定外,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未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
6.小規模納稅人變為一般納稅人的,作為小規模納稅人期間進項稅額一般不得抵扣
一般情況下,小規模納稅人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小規模納稅人時期取得的專票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但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前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9號)規定,納稅人自辦理稅務登記至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期間,未取得生產經營收入,未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簡易計算應納稅額申報繳納增值稅的,其在此期間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可以在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抵扣進項稅額。
7.取得異常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本身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列入異常憑證范圍的,,應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1)尚未申報抵扣、尚未申報出口退稅或已申報但未退稅的,暫不處理。
(2)已經申報抵扣的,做進項稅額轉出:
(3)已經退稅的:
①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異常稅額做進項稅額轉出
②使用免退稅辦法的——追回已退稅款
8.兼營免稅、不征稅、簡易計稅項目,劃分不清的增值稅無法抵扣
一般納稅人兼營免稅項目、不征稅項目、簡易計稅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應按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免稅、不征稅、簡易計稅項目銷售額÷當月全部銷售額合計
2024 01/11 1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