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司向乙公司發出了購買設備的意思表示,內容為購買一套設備,價格5萬 5天內發貨同時也包括違約金、定金等內容。2 公司回答說:“價格5.5萬元,5天內發貨。”公司在第6天發貨,甲公司收下。后公司又要求乙公司支付違約金1萬元和定金5000元。 思考: (1)該合同是善成立?為什么? (2)乙公司是否違約,為什么? (3)假如乙公司違約,甲公司可否在向乙公司主張立付違約金的同時主張定金?為什么?



同學你好,請稍等正在為你努力解答中
2023 12/29 21:43

爽爽老師 

2023 12/29 21:53
1、該合同成立,乙公司回答說5萬5,5天內發貨為新要約,甲公司收下,合同成立;
2、乙公司違約,因為實際第6天發貨,違反了發貨時間約定;
3、不可以,違約金和定金只能主張1個。
